进一步加强“三维”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三维”项目(央企、外企、民企)的招商引资工作,提高引资的质量和水平,进一步发展开放型经济,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引领作用,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敢为、能为、有为”的重要要求,坚定不移地实施大开放战略,发展开放型经济,加强“三维”项目的对接,提升招商引资水平,掀起新一轮创业发展热潮,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突破口,以引进龙头产业项目为重点,以重大经贸活动为平台,以产业发展为支撑,全力打造蕞优投资环境,实现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
1.突出重点产业招商。千方百计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100强、台湾百大企业;积极引导外来资本更多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着力打造南北“两翼”先进制造业和“两江四岸”高端服务业产业带,大力实施总部经济战略。优先引进投资密度高、技术含量高、产品附加值高、财税贡献率高、劳动就业率高、单位产出能耗低、环境影响程度小的项目,改善招商结构。
2.突出产业链招商。按照“抓龙头、补缺项、铸链条”的发展思路,重点引进发展前景好、易于形成产业集群的龙头型、基地型优质大项目,完善产业链。
3.突出重点地域招商。实施“突出对台,深化港澳,紧盯长三角、珠三角、渤海湾,加强东南亚,拓展欧美日”的招商地区战略。
4.强化招研引智。把引进资金、项目与引进总部、技术、管理、人才紧密结合起来,重点加强与跨国公司及其研发机构、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资合作,多渠道、多形式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榕工作,孵化崛起一批科技创业创新型企业。
5.创新引资方式。鼓励多形式、多渠道利用外来资本,积极采取特许经营、股权转让、融资租赁、BT、BOT、TOT等方式,吸引客商来榕投资。
在认真兑现省、市已出台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对重大“三维”项目(房地产项目除外)给予更加灵活优惠的扶持政策。政策兑现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
1.关于工业重大项目。对总投资在3亿美元或3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工业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在用地、收费、税收等方面予以更灵活的优惠政策。
2.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对新引进总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根据《福建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省直相关主管部门安排贷款贴息或投资补助的,市、县两级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情况再安排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单个项目一次性贴息或补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00万元,对特别的大项目、好项目可适当再追加补助。
3.关于总部经济项目。新引进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100强、台湾百大企业区域独立法人总部的,在五城区优先提供土地用于建设总部大楼。总部企业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自运营当年起3年内,累计贡献地方财政收入超过1000万元,除享受总部经济优惠政策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关于现代服务业项目。对新引进总投资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自项目运营当年起3年内,累计贡献地方财政收入超过500万元的,除享受原有优惠政策外再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5.关于项目用地支持。新引进重大“三维”项目用地由市政府统筹考虑,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对特别重大项目给予更灵活的用地政策,同时预留安排足够的项目用地指标。
6.关于引进人才支持。新引进重大“三维”项目企业高层次优秀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经市公务员局组织专家委员会认定后可破格评审;招聘专业技术职务,不受评聘时限和岗位数的限制;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落户本市不受户口指标限制,凭相关证明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入手续;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由市教育局安排就近优质学校入学入园。
1.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协调机制。市投资促进局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专设机构,承担全市“三维”项目的“总牵头、总协调、总推进”工作职责,牵头研究制定全市“三维”项目招商引资总体战略、工作重点、优惠政策、考核奖惩办法;评审认定全市“三维”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定期召开重大招商项目协调会议,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市领导交办的重大“三维”项目,统筹重大项目选址和流转,完善项目有序流转制度,做好全程跟踪服务。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抓好项目落实推进工作。
2.强化项目审批、服务。各级建设、规划、国土、土地收储、环保、工商、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全力加快“三维”项目的规划、土地、环评、注册等审批工作。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按项目的归口性质、落户地,分别负责本单位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项目的洽谈、签约、审批、征迁交地等全程服务工作。坚持“政府机关都是服务机关,机关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机关公务员都是服务员”和“马上就办”的服务理念,强化招商、亲商、安商、富商意识,优化投资服务工作机制,规范办事流程和时限要求,主动协调解决困难,做到依法办事、公正廉洁、热情服务、注重实效。坚决杜绝损害投资者正当权益、影响投资环境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招商引资环境。
3.建立项目用地考核制度。盘活土地存量,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千方百计保障重大“三维”项目用地。重大“三维”招商引资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纳入县(市)区绩效管理指标考核体系。各县(市)区年初拟定本年度“三维”项目用地计划,由市投资促进局会同市国土资源局汇总上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实施。对总投资1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大项目,县(市)区要成立项目推进小组,加大项目征迁交地力度,全力推进项目落地。
4.加强招商引资统计和督查。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部门要切实做好招商项目统计工作,每月底向市投资促进局报送项目动态信息;市投资促进局负责汇总全市“三维”项目统计报表,建立统一的“三维”项目动态数据库,全面准确地反映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部门的招商引资工作进度,定期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在全市通报。市投资促进局、效能办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县(市)区和市直责任部门“三维”项目招商引资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5.保障招商工作经费。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作为全市“三维”项目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并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主要用于推进项目落地、兑现招商奖励、举办重大招商活动等。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细则,由市投资促进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实施。各县(市)区要相应配套招商引资专项资金。
6.加强招商信息发布。建立招商项目信息定期公开发布制度,推介项目、宣传福州。定期梳理并向社会发布有关招商政策蕞新信息,向投资者提供在土地供应、配套条件、规费减免、财税支持、人才用工、法规政策、发展规划、经济运行等方面的全方位信息服务。
7.提升招商队伍素质。培养适应新形势下招商工作的外向型招商队伍和人才。加强人才交流,通过选派优秀干部驻点招商、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全面提高招商干部的素质和能力。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
市工商联副主席张强走访福建金三洋控股有限公司(2017-09-22 17:12:50)
市工商联副主席张强走访福建金三洋控股有限公司(2017-09-22 17:12:50)
市工商联副主席宋晓非一行走访福建康乃馨医疗科技集团调研医疗卫生项目(2017-09-22 11:03:27)
市工商联副主席宋晓非一行走访福建康乃馨医疗科技集团调研医疗卫生项目(2017-09-22 11:03:27)
市工商联赴会员企业——福州川兴石业公司调研民办学前教育有关情况(2017-09-19 10:00:39)
市工商联赴会员企业——福州川兴石业公司调研民办学前教育有关情况(2017-09-19 10:00:39)
福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首批拟入库人员选任公示
关于报送2021年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的补充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调研工作的通知
关于报送2021年度民营企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关于郭培鹏等211位同志工程系列(特字号)中、初级评审结果公示
关于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征集福建省非公有制企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委员会委员的通知》的通知
福州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做好2017-2021年度福州市工商联(总商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常委、执委履职情况评价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河南商会走访富力物业中南区域
太原市福州商会为山西清徐县捐赠救灾设备
福州市异地商会驰援莆田等地抗击疫情
福州市河南商会在抗洪救灾行动中践行初心使命 受到灾区各级政府颁证铭谢
走民营企业廉洁之路,始终做到廉洁守法,是民营企业生存发展、行稳致远的关键。
激浊扬清、久久为功!写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九周年之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会同多单位印发意见
福州市尤溪商会等3家商协会成立党组织
福州市工商联、福州市司法局、福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法治体检”活动
“五个有力”促回归 助力长乐谋发展
仓山区赴太原、成都等地开展“回归工程”招商推介
鼓楼区2个签约项目参加福州市“回归工程”签约仪式
“榕商回归工程”:在外榕商回“娘家”谋双赢
版权声明:本文由福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