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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第三轮招租公告(广达支路5-1号金航大厦)
仅供经营商业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7、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9、标的移交期限: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11、租赁标的物特别提示: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