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小沧乡樟后村2022年土地开发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畲山湖明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畲山湖明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2.1.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小沧乡樟后村;
(1)工程类别:水利工程、市政工程;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蕞高投标限价,下同):3639871.2元;
2.5.工期要求:工期为90个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蕞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因存在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被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2)投标人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3)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3日2022年8月29日至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省杰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设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工程控制价及图纸等)每份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按标准收费的70%计取,由中标人支付。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陆万陆仟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保险保函。
注: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函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保函原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公告栏上发布。
招标人:福建畲山湖明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小沧畲族乡樟后村樟后路24号,邮编:350500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杰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连江县敖江镇白沙社区居委会东北路8号9楼,邮编:35050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办单位: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连江县大数据管理局联系方式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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