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福州出让1447亩商业用地起拍价726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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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土地】大福州出让14.47亩商业用地,起拍价7269万元!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2023年4月14日,罗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一则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罗源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5月6日15时在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5月5日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5日11时。
本次拍卖的地块编号为ZXSC-A-01,位于罗源县凤山镇,该地块主要用途商业用地(一层以农贸市场功能为主)。
土地面积9653平方米(折合14.4795亩);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2.16;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69%;绿化率大于或等于5%;建筑限高24米。
起始价7269万元,加价幅度为10万元。海西房产网根据容积率2.16测算,该地块的起始楼面价为3486.25元/平米。
1、该地块采用附带建设方案进行出让。开发单位在该地块的建设按出让文件附带的《罗源县中心农贸市场建设项目规划及建筑设计方案》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2、一层1-41号为可单独出售商业店面,其余均属于中心农贸市场内部摊位,不得分割销售,可整体转让,且布局应符合工信部门的要求。其中1-21号商业店面优先出售给原产权人,原产权人可在预售1个月内凭《房屋征收合同》按照《罗源县中心农贸市场1-21号店面针对原产权人出售的价格表》对应的单价进行购买,一份《房屋征收合同》限购一间店面,面积以产权勘测为准;超过1个月未购买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按《罗源县中心农贸市场1-21号店面针对原产权人出售的价格表》对应单价购买的权利。1-21号店面除原产权人购买的店面外,另需无偿提供一间店面给罗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使用,产权归供销社所有,办理不动产权证所需的所有费用由供销社承担。
二层及以上的商业部分允许分割成若干个单元出售,每个单元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且分割布局应符合消防等要求。
3、该地块范围内的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竞得人在施工过程中应保证周边历史建筑、县级文物的安全,并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4、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须在罗源县境内依法成立有相应资质的项目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出让人提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明、新公司营业执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公司投资人和出资信息证明等资料备案。竞得人系罗源县境内已注册的有相关资质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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