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工程(一期)(施工)-变更公告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安工业园区排水管网工程(一期)(施工)(招标项目编号:E3001)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补充及修改如下:
问:1、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4.2.33(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请问以福州市年度保证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是否需要提供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在岗证明材料?
答:以福州市年度保证金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不需要提供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在岗证明材料。
问:2、本项目若采用专业为“道桥”的高级工程师作为拟派出项目技术负责人参与投标,是否符合要求?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蕞后发出的内容为准。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京闽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委员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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