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第三次土地出让补充公告宗地2021-39号出让条件调整
7月29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的补充公告”。
补充公告内容显示,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7月23日发布了《关于2021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榕自然让[2021]3号,以下简称《公告》),现对《公告》补充如下:
宗地2021-39号地块出让条件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增加配建商贸楼。在B地块配建回购商贸楼3.2万平方米(商业8000平方米、办公24000平方米)及150个地下停车位,商贸楼应集中设置,独立于地块西北角。
商贸楼由市土发中心按照5219元/平方米回购,配套地下车位价格统一按照经评估的市场评估价下浮10%确定。
2.调整出让底价。该地块出让底调整为468200万元,竞买保证金调整为93640万元,蕞高限制价格调整为608700万元。
宗地2021-39号三江口出让地块二十一
土地位置:仓山区岐阳三路南侧、岐阳西路北侧、马航洲河东侧
土地用途:居住、商业 商务、幼儿园、小学用地
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24000元/㎡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小学)用地50年
土地要求:建设的全龄化养老设施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由仓山区指定单位按照5406元/平方米回购;配建的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由市政府指定单位按照5132元/平方米回购;宗地商业商务部分起始楼面地价3500元/平方米;如该地块有竞限价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按照该地块商品住房备案价格的70%(以市政府蕞终确定的销售价格为准),由市政府指定对象购买,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一年内未销售的限价商品房,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上述价格回购。 宗地2021-39号建设还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
出让面积:47886平方米(合71. 83亩)
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
出让面积:29640平方米(合44. 46亩)
容积率:4.5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 13000平方米,不超过26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35%以下(含 35%)
建筑限高:150米以下(含150米,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22697平方米(合34. 05亩)
建筑密度:35%以下(含 35%)
建筑限高:100米以下(含100米, 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21261平方米(合31.89亩)
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
建筑限高:100米以下(含100米, 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29408平方米(合44.11亩)
容积率:4.5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 13000平方米,不超过26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35%以下(含35%)
建筑限高:150米以下(含 150米,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18831平方米(合28. 25亩)
容积率:2. 5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 于5000平方米,不超过10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28%以下(含28%)
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米,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16036平方米(合24. 05亩)
容积率:2.5以下(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 于4000平方米,不超过9000平方米)
建筑密度:28%以下(含 28% )
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 米,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19224平方米(合28.84亩)
容积率:1.2以下(含1.2%)
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
建筑限高:24米以下(含24米,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23599平方米(合35.4亩)
建筑密度:22%以下(含22%)
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米,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14267平方米(合31.9亩)
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
建筑限高:80米以下(含80米,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出让面积:5047平方米(合7.7亩)
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
建筑限高:16米以下(含16米,需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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