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挂牌出让两幅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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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清挂牌出让两幅工业用地
7月14日,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2023年第八次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将于2023年8月4日至8月14日挂牌出让福清两幅工业用地。
2023工业挂-15号地块位于江阴港城区(江阴镇),土地面积87249㎡,工业用地50年,准入产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础画像原料制造,容积率0.9-3.0,建筑系数40%-60%,绿地率10-20%。
2023工业挂-16号地块位于融侨开发区(阳下街道),土地面积12323㎡,工业用地50年,准入产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齿轮、传动和驱动部件制造。容积率1.1-3.0,建筑系数40-60%,绿地率10-20%。
两幅地块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3年7月17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8月11日16时0分0秒。挂牌交易期限:2023年8月4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8月14日16时0分0秒。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第八次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经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准,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二幅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是出让地块中所对应的准入产业类型的企业法人。
1.采取在“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牌的方式进行。竞买申请人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竞买申请,经挂牌人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蕞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2023年7月17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8月11日16时0分0秒。
3.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1.2023工业挂-15号地块挂牌起价为6544万元,加价幅度50万元。
2.2023工业挂-16号地块挂牌起价为467万元,加价幅度10万元。
以上出让价格不含契税、耕地占用税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相关部门自行缴交。
1.宗地受让人必须依照出让宗地概念设计方案即“三张图”(项目总平面图、建筑形态图和三维鸟瞰图)进行项目设计。
2.2023工业挂-16号宗地竞得人应参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及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福清市城投集团(或其子公司)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1)2023工业挂-15号宗地项目选址位于11号泊位后方港口物流园区,用于化学品储运,建设内容应与用地性质相匹配;所涉及储运化学品货种,若依托万华化学(福建)码头有限公司福州港江阴港区壁头作业区13A号、13B号、13C号泊位进出港的,不得超出该泊位项目已批的货种范围和规模。若依托港区内其他泊位进港,亦不得超出依托泊位已批的货种范围和规模。
(2)2023工业挂-16号宗地项目应采用清洁能源;项目产生的污水应集中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网上挂牌方式出让,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设定保留价。
2.工业项目投资合同:地块竞得人应在签订出让地块《挂牌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所在园区签订《福清市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合同》,并依据《福清市工业项目用地投资合同》与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出让合同。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及口头等)的竞买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址)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并自2023年7月17日8时0分0秒至2023年8月11日16时0分0秒登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注册、申请网上交易竞买资格,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网上交易。
4.竞买人在网上注册申请竞买宗地时,应同时扫描上传下列文件(须以中文书写),提交给出让人进行审核确认:(1)《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个人身份证明;(4)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保证金到账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16:00前(以到账为准)】。
5.竞买人在提交注册信息资料之前,须详细阅读《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须知》、《福建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服务协议》,以及本次挂牌交易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竞买人对挂牌交易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向出让人咨询;对宗地现状有异议的,应在网上注册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意见。竞买人提交注册信息后,视为对服务协议、交易规则等挂牌交易文件和宗地现状无异议。
6.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持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料和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出让人处提交存档,并办理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成交价款支付方式:竞得人在挂牌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应交纳的土地出让金总额的60%支付预付款(竞得人已缴纳保证金的,其缴纳的保证金可抵缴预付款),剩余出让金应在成交之日起75天内交清。
8.交地时间:成交之日起3个月内按现状交地。
9.本公告与挂牌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挂牌文件为准。
联系电线.户名: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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