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电子口岸中心关于招标选择福州港口信息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港口信息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服务项目进行招标选择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电子口岸中心。
(二)项目名称:福州港口信息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三)采购内容:福州港口信息化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
(四)工程概况:福州港口信息化项目总投资755.8万元。
1.中标人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本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
2.投标人报价为完成本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的总体报价,涵盖了与实施本项目审核工作有关的全部费用;
3.中标人对项目承担相应保密责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法规的约束。
(六)项目控制价:含税陆仟伍佰元整(6500元)。
(七)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自采购单位下达任务之日起30日内完成。
(八)支付方式:提交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报告后一次性支付。
1.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投标人近3年应具有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为多证合一的,可只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法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书原件;
3.近3年的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业绩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天眼”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获取的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备注: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
1.地点:投标人携带上述材料1份至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电子口岸中心309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济安西路6号3楼),本次报价文件允许邮寄递交。
2.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上午9:00(逾期无效)。
投标人需对采购包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相应采购包的控制价,投标报价高于相应采购包的控制价视为无效。采购人在符合经营资格的投标人(要求不少于三家)的投标文件中比选,以蕞低投标总报价确定本项目中标人(若出现多家蕞低投标总报价一致则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公示及发出中选通知后,签订采购合同。
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电子口岸中心综合科,投诉电话:。
有关事项若有澄清和修改,将在福建省福州港口发展中心网站发布。
福建省福州港口管理局电子口岸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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