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关于闽侯县甘蔗街道南中路11号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及地上1厂房、2厂房、试制车间在建工程(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止(延时的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
闽侯县甘蔗街道南中路11号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及地上1#厂房、2#厂房、试制车间在建工程。
拍卖起拍价:22056960元,保证金:300万元,增价幅度:300000元。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竞买人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实名注册。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9年5月24日起至2019年6月7日18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者请先交纳拍卖保证金后与委托法院联系,法院安排看样(未联系视为无人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使用。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需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的《竞拍须知》及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告知司法拍卖流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9年6月23日18时前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西门支行,账号:988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江滨西大道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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