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台江区“苍霞云端产业园”发布首批8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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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台江区“苍霞云端产业园”发布首批8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福州市台江区“苍霞云端产业园”针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发布首批8条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1、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创业创新示范中心,按照福州市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
2、对新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
3、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头部完成单位,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30万元;对获得福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头部完成单位,分别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获得福州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头部完成单位,分别奖励15万元、10万元、5万元。
4、对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企业单位,连续两年以上在福州市台江区“统计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填报《企业科技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等相关表格,研发(R&D)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5%,且上一年度研发(R&D)经费投入对比前一年度增长超过25%(含25%),分档次给予扶持奖励。上一年度研发(R&D)经费投入:200-500万元(含200万元)的给予5万元奖励,500-2000万元(含500万元)的给予20万元奖励,2000-5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给予30万元奖励,5000万元-1亿元(含5000万元)的给予40万元奖励,1亿元及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5、对符合福州市台江区产业发展导向的中小型科技企业,给予免费的“阿里云”,支持企业上云升级。
6、对于已享受福州市扶持企业技改奖励的企业(技改补助、智能化技改补助,智能装备生产技改补助),且在台江区上报工业技改投资的企业,按照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3%给予奖励。
对于未达福州市技改奖励标准,但在台江区统计上报技改项目的企业,按照上报工业技改投资额的0.5%给予奖励。
7、对新获得“中国质量奖”、“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福州市政府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予以200 万元、100 万元、25 万元奖励。
8、对新获得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及5万元奖励。(钟京京)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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