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工业园区“共享区”建设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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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福州市工业园区“共享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将集中规划建设配套住房、生活服务、生产服务等各类设施,打造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高效舒适、宜业宜居的工业园区。《意见》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意见》指出,优先选址人流集聚、交通便捷、服务便利,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的存量建筑、可开发用地的园区中心,以构建“15分钟生活圈”为导向,将“共享区”周边1-2公里范围的区域作为“联动区”,统筹规划整体提升园区服务水平与环境品质。
《意见》提出,按照“当年出成效,三年全面完成”的目标,推进“共享区”建设工作。《意见》围绕编制一个“共享区”建设规划与行动计划、建设一批多样舒适的配套住房、打造一个高效便民的服务集中区、提升一片整洁宜人的街区环境、构建一套有力长效的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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