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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第四轮招租提示性公告

  仅供经营商业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7、权属状况: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9、标的移交期限: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1、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及报名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和能力的自然人。

  1、招租方式:本次委托福州市物资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

  3、看样时间: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6月18日17:00前

  5、投标时间:以福州市物资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1、以上仅为提示性公告,具体以福州国资电子交易平台公告为准。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名和报价,蕞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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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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