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闽清美菰国有林场52亩林下土地空间(限金线莲仿野生种植专用)三年租赁权公开转让
受福建省闽清美菰国有林场(闽清美菰林森林公园))委托,本中心拟对福建省闽清美菰国有林场52亩林下土地空间(限金线莲仿野生种植专用)三年租赁权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转让,现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福建省闽清美菰国有林场52亩林下土地空间(限金线莲仿野生种植专用)三年租赁权公开转让
该标位于闽清县金沙镇美菰国有林场城门工区、坪赖工区的6个小班(详见清单)共计52亩人工商品林。
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依规在有偿使用的森林资源范围内发展林下仿野生金线莲种植,不可作其他用途(不得改变林地用途、不影响林木生长、不得破坏森林资源。)
有偿使用期限内无租金递增,森林资源资产使用费以租金形式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林场缴清3年租金。
1.承租人需为具有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意向竞价方请在工作日的9点至17点间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
即日起至2025年5月19日17时止。
1、意向竞价方在参与交易活动前,应实地察看了解标的的基本情况,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出让标的。不去察看或放弃全面了解标的者,一旦参与交易,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所产生的一切交易风险与责任自负。
2、本次竞价采取直接竞价转让方式。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则该标的流标。
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价方,即进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
3、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4、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栋四楼
福建省闽清美菰国有林场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林地小班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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