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福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5年03月27日至2025年03月30日道路运政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市直各部门事后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362137*******3237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设有出租汽车营运站点的场所外揽客

  《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

  352121*******3212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设有出租汽车营运站点的场所外揽客

  《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

  352121*******3216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设有出租汽车营运站点的场所外揽客

  《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

  350124*******5455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设有出租汽车营运站点的场所外揽客

  《福州市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四)项

  罚款人民币贰佰圆整(¥200)

  350121*******0716

  将出租汽车交给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从事经营活动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七)项

  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玖圆整(¥999)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承办 邮箱: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