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金峰镇和平路23号公产房的转让(土地面积约11641㎡、建筑面积约679㎡)
长乐区金峰镇和平路23号公产房的转让(土地面积约116.41㎡、建筑面积约67.9㎡)
日期:2025-04-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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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转让的坐落在长乐区金峰镇和平路23号(土地面积约116.41㎡、建筑面积约67.9㎡)的公产房为政府依法接管、没收归公的房屋,无抵押、权属为福州市长乐区财政局所有,目前该公产房为在租状态,原承租人可时随腾空房屋。
上述公产房目前未办理相关产权,办理产权事宜由买受人自行负责,竞买人在拍卖前有权检验、查阅标的物及其有关资料(包括且不限于竞买人应在竞价前自行向出让人及有关部门落实标的是否能办理过户等情况),竞买人报名参与竞买并在拍卖会上举牌应价,视为已行使前款权利并认可标的物无相关权证等现状,出让人不承担办理过程中的任何风险(包含但不仅限于不能办证等风险)。拍卖成交后,房产转让产生的相关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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