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压缩换发、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业务时限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务服务优化提升,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压缩换发、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业务时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5年3月1日起,我单位新受理的换发、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业务由原来的一个工作日内办结调整为即来即办,办结即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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