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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定!强制执行涉及福州知名综合体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2日10时至2025年4月3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建星路168号正荣御品商住中心(正荣·御品中央)18#楼(16#、17#楼裙房)1层01、02集中式商业,2层01集中式商业,3层01集中式商业,4层01集中式商业房产及地下一层303个车位。

  本次拍卖为不附带租赁拍卖,应由买受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的成交裁定书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垫付的税费发票以便本院从拍卖款中拨付给买受人。

  逾期未提交的,买受人自行承担垫付的税费。房产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金额请自行向物业公司了解)。

  标的物情况介绍表显示,本次拍卖标的权利人为正荣(马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1、查封:查封案号:(2023)闽0105执1310号;其中地下1层1097车位查封案号为(2023)闽0105执1155号。

  2、抵押: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其中地下1层1097车位无抵押。

  3、占有:若占有人在拍卖成交裁定送达后三个月内未自动腾退的,法院强制腾空(腾退时间以实际为准,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2024年4月26日,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发布的执行裁定书显示,申请执行人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正荣(马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马尾区人民法院做出作出的(2023)闽0105民初94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马尾区人民法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能履行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 ,裁定如下:

  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正荣(马尾)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福州市马尾区罗星街道建星路168号正荣御品商住中心(正荣·御品中央)18#楼(16#、17#楼裙房)1层01、02集中式商业,2层01集中式商业,3层01集中式商业,4层01集中式商业房产及地下一层303个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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