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资产头部轮招租公告(万春二区17店面中侧部分)
仅供经营商业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7、权属状况: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9、标的移交期限: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1、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及报名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和能力的自然人。
1、招租方式:本次委托福州市物资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
3、看样时间:2025年1月15日—2025年2月1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2月10日17:00前
5、投标时间:以福州市物资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公告为准
1、本次委托福州市物资保障服务有限公司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平台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名和报价,蕞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
3、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头部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4、联系人:福州市物资保障服务有限公司黄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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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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