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资产头部轮招租公告(西洪路湖畔新村2座9号店面)
仅供经营商业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7、权属状况: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9、标的移交期限: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10、租金递增方式:前3年月租金按蕞终确定金额计收;第4年租金递增3%至租期结束
1、本次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公开竞价招租。
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及报名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和能力的自然人。
1、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
3、看样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2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17:00前
5、投标时间:以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官网公告为准
1、本次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运营中心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名和报价,蕞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并将头部期租金及押金等款项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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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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