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建新供销社资产第十轮招租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马榕小区34#楼1层10号店面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马榕小区34#楼1层10号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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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2.租金递增方式、递增率:第三年起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3.履约保证金:头部年的六个月租赁租金
5.租赁用途:商业,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经营影响小区其他业主居住生活及周边商户经营的业态,不得经营废旧物品回收,不得进行违法经营的活动。
6.权属状况: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8.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 120日内移交。
9.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1.本次公开招租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蕞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及报名条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接受福州市建新供销社租赁合同条款。
1.报名地点: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具体咨询电线
报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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