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福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4日道路运政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市直各部门事后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

  责令停业,停业期自2024年12月03日至2024年12月07日,共5日

  91350104MAC7339FX4

  无正当理由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十)项

  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玖圆整(¥999)

  91350104MAD2DR6W72

  未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资格证》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

  罚款人民币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9999)

  福建省展通汽车客运服务有限公司

  91350100MA32C0QC37

  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

  91350104MA33W2UH5A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

  91350104MA8TDLLH97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九)项

  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玖圆整(¥999)、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玖圆整(¥49),合计罚没人民币壹仟零肆拾捌圆整(¥1048)

  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91350104MA2YNMRW05

  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处罚

  《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蓝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公司

  91350104MA2YNMRW05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圆整(¥1800)

  91350104MA33J6T508

  对出租车驾驶员在设有出租车营业站点的场所外揽客、拉客,从事中介活动的处罚

  《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十)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91350104MA33J6T508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

  91350104MA33J6T508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91350104MA33J6T508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91350104MA33J6T508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圆整(¥10000)

  91350104MA33J6T508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九)项

  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玖圆整(¥999)

  91350104MA33J6T508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350121*******7038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350121*******1234

  出租车驾驶员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的处罚

  《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三)项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1000)

  422130*******5032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350121*******4031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350121*******729X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352227*******3059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警告、罚款人民币肆仟玖佰玖拾玖圆整(¥4999)

  511681*******0031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350121*******0535

  无正当理由拒载或者未经乘客同意招徕其他乘客同乘

  《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三条第(十)项

  罚款人民币玖佰玖拾玖圆整(¥999)

  350402*******2013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350122*******4535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352101*******3033

  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圆整(¥19999)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承办 邮箱: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