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福州市台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第二十三批公示名单(新一轮第三十四批)
根据我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相关政策规定,现将经有关街道办事处受理、初审、公示,台江区住房保障部门、台江区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审核认定,5个工作日。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台江区房管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保障资格。
附件2024年福州市台江区公共租赁住房登记保障资格申请人第二十三批公示名单(新一轮第三十四批)
闽ICP备2022014745号
承办单位:福州市台江区大数据服务中心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版权声明:本文由福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