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价1512万!长乐一农贸市场1年期经营权拍卖
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下朱村大同一路1号临时农贸市场1年期承包经营权
拍卖会地点: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航城街道办事处会议室
意向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且资信良好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须含有商业管理或物业管理或市场管理的企业法人单位(不接受联合体竞买)并缴纳竞买保证金¥50万元。
特别说明:若在本拍卖公告报名截止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且该竞买人愿意接受起拍价格(达到保留价)可落槌成交。
1、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带原件核对)。
1、拍卖成交后,对公司注册地不在长乐区的买受人应在标的所在地注册成立一家分支机构,由该分支机构执行本承包项目的具体事务。
2、竞买人中标后在承包期间必须按原使用功能使用(即仅作为农贸市场使用),农贸市场的经营品类应保持原市场品类和类别。
3、承包期间现场需配备管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保安人员不得少于4人、保洁人员不得少于3人,同时买受人在承包期间对市场内的灯光、水电、监控等配套设施应自行管理维护并做好环境卫生,保证下水通道的畅通。
4、承包期间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包括不仅限于区政府决定改变用途、拆迁等),双方可无条件免责提前终止合同,对提前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出租方不予负责但出租方应退还多收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月份结算租金)。
5、对已出租的摊位和店面,中标后买受人应维持原租赁关系至租赁期满,对原租期未满的经营户在本次经营承包期内的租金由村委会收取,租赁期届满后,中标人的买受人可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承租给原租人。
6、下朱村临时农贸市场平面示意图中的空地部分原则上不能摆摊经营,中标后要预留通道及客户停车的位置,保证市场整洁通畅,若需设置临时摊位或他用应征得村委会同意,并做好管理工作。
其他竞买事项及相关要求详见本项目拍卖会资料。
看样时间:2024年10月9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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