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竹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原福建新恒锐石业有限公司)三年租赁权
飞竹镇乡村振兴产业园(原福建新恒锐石业有限公司)三年租赁权
日期:2023-06-20 00:00
拟招租厂房(原福建新恒锐石业有限公司),位于飞竹镇乡村振兴产业园,暂无两证,土地使用权面积7155.94㎡,总建筑面积2021.24㎡,土地用途为工业。除办公及宿舍等必要配套需要外,其余均应用于新型建材加工,承租方需承诺项目正式投产后年亩均税收不低于5万元。租期暂定3年,若3年内该厂房土地可进行招拍挂,则承租方需在收到我镇通知后3个月内完成清场工作。租金价定为54000元/年,实际租金以招租拍卖成交价为准;租金按半年缴纳,先付租金后使用;押金为半年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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