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标准厂房(或仓库)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标准厂房(或仓库)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2]A080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标准厂房(或仓库)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工程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兰圃村。
2.3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本招标项目总建安费约2.78亿元,其中①青口汽车工业园区兰圃标准厂房(或仓库)规划用地面积约96亩,项目分两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85500平方米,主要建设适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电机、电控、电池)、新材料、电子信息等汽车上下游产业链配套产业的标准厂房(或仓库),并配建道路、水电、绿化等和其他市政配套设施,建安费约为2.4亿元;②青口汽车城兰圃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整治工程建安费约为0.38亿元。
2.5计划服务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
2.6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项目管理:本项目全生命周期的项目策划、项目计划统筹管理、项目总体管理、报建报批管理、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招标采购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造价咨询管理、运营保修管理、项目后评价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
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工业管道专项设计、变配电(电力)专项设计、环境及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3)工程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范围内容为准。
(4)造价咨询:审核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配合财政部门造价审核等。
(5)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6)其他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桩基检测、边坡及基坑支护监测、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等。
2.6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1657.95万元。
3.1.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4)工程造价咨询资格要求,具体为: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同时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项目管理负责人和以下其他其中一个专业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3.1.4拟派项目管理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或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5拟派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6拟派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7拟派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1.8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1.9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
3.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且牵头人应承担项目管理任务;(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3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被指派前来购买投标文件人员须提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叁万元整(¥330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8月23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和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2层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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