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东桥镇坪溪村高速沿线亩森林资源林木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受闽清县金山林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本中心拟对闽清县东桥镇坪溪村高速沿线亩森林资源林木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该标的位于闽清县东桥镇坪溪村(小地名:大墘),18林班08小班范围内的林木采伐和销售权,面积为63亩(备注四至:东:脊、杉木林;南路、林权界;西:小班界;北:小班界、林班界),竟得者须按照规定工期(2个月)内完成所竞买的林木采伐任务。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企业法人和具有完全民事责任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竟买,但有法律法规和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的另有规定(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本项目不接受联合竞买。
四、竞价保证金金额及缴交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意向竞价方请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
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17时止。
即日起至2023年5月5日16时止。
1、以标的现状进行竞价和移交,实际出材量有误差的,以实际出材量为准,现状交付,不补差不退款。意向竞价方在参与整个出让活动前,应实地察看和了解标的基本情况和交接相关事项,以便全面彻底了解、熟知转让标的情况。不去察看或放弃全面了解标的者,视同已全面了解标的,所产生的一切责任自负。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
2、标的移交及采伐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不可抗因素的)由受让方承担。
3、受让方须在合同签订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全额价款转入指定银行账户。
4、本次竞价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蕞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5、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6、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蕞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栋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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