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福州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闽侯县人民政府招待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62号)整座房屋10年租赁使用权

  1、标的名称:闽侯县人民政府招待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62号)整座房屋10年租赁使用权。

  2、标的情况:标的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街心路162号闽侯县人民政府招待所整座房屋,租赁房屋建筑面积约为1480平方米,土地面积约为370平方米,房屋为混合结构,总层数4层。

  3、租赁期限:10年。给予装修期免租期3个月。

  4、租金及其它费用:年租金总价407610元/年,租金单价为23元/㎡月。以年租金总价407610元/年为起拍价,加价幅度5万元。

  租金递增:前5年租金按中标价缴纳,第6年租金递增5%,第7年起租金每年递增3%直至合同期满。

  租金付款方式:租金按季度支付,签订合同之日应缴纳第一笔租金及履约保证金,之后租金每三个月缴交一次。合同履约保证金为20万元整。

  拍卖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不含承租人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为实行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

  6、租赁用途:招待所、住宿。承租人须按指定业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

  租赁详细事宜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联系我们隐私保护使用帮助加入收藏取消收藏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PostCOPYNOTICE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