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直播预告:明日福州拍卖14幅地块总面积60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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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3月8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 关于2019年第二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决定出让福州市城区1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上午9:30,在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
此外,3月9日,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19年头部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将于3月29日10时拍卖长乐区五幅商住用地,拍卖将在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十洋国际城九楼会议室)举行。
据悉,原计划出让的福州宗地2019-17号(鼓楼五凤传统体育公园地下停车场地块),因出让条件需要进行调整,在3月27日临时宣布取消出让。
因此,明日(3月29日)福州主城区+长乐区累计共有14幅地块公开出让。海西房产网统计获悉,十四幅地块总面积609.01亩,总出让起始价633500万元。
福州市区原计划出让10幅地块变分别为宗地2019-08、09、10、11、12、13、14、15、16、17号,晋安区6幅、鼓楼区3幅、仓山区1幅。因17号地块取消出让,剩余九幅地块总出让面积339.7亩,总出让起始价460800万。
本次长乐区拍卖的地块编号分别为2019拍-1号、2号、3号、4号、5号。五幅地块总用地面积184491㎡(276.73亩),实际用地面积179543㎡(269.31亩),总拍卖起始价172700万元。
海西房产网将于2019年3月29日9:00全程图文直播福州9幅土地拍卖,敬请关注。
一、鼓楼区柳河路以南10.47亩商住用地9800万起拍!
宗地2019-08地块位于鼓楼区白马路沿线以西,柳河路以南;白马路沿线西侧柳河路以南旧改地块出让地(二),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50年。
地块面积:6978平方米(合10.47亩);其中地块北侧2702平方米,南侧4276平方米;容积率:地块北侧:1.0以上、1.5以下(含1.5,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不超过1300平方米,商业建筑应沿规划路设置)、地块南侧:0.6以上,1.0(含1.0)以下;建筑密度:北地块25%以下(含25%、南地块20%以上,30%以下(含3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北地块36米以下(含36米,住宅高度18米以上)、南地块12米以下(含12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940㎡,拍卖起始价9800万。
二、连潘棚户区改造A-13地块出让,90%配建安置型商品房!
宗地2019-09地块位于晋安区连江中路以东,后浦路以西;连潘棚户区改造A-13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务)用地40年。
地块面积:23256平方米(合34.88亩);容积率:1.0以上,2.8以下(含2.8,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不超过3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5%以下(含25%);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100米以下(含10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0360万元,拍卖起始价518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09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78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安置房参考楼面地价8806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须提供3000平方米商务建筑面积,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成交楼面地价加3400元/平方米建安成本回购。
三、横屿组团L02出让地块出让,90%配建安置型商品房!
宗地2019-10地块位于晋安区前横路以东、横屿路以南;横屿组团L02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土地面积:31661平方米(合47.49亩);容积率:1.0以上、2.2以下(含2.2,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1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28%以下(含28%);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100米以下(含10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0560万元,拍卖起始价528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10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6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安置房参考楼面地价7112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四、横屿组团L06出让地块出让,90%配建安置型商品房!
宗地2019-11地块位于晋安区前横路以东、横屿路以南;横屿组团L06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用地40年。
土地面积:38898平方米(合58.35亩);容积率:1.0以上、3.0以下(含3.0,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23000平方米且不超过24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120米以下(含12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6420万元,拍卖起始价821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11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56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安置房参考楼面地价7112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须提供30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单位按照6736元/平方米回购。
五、仓山区林浦路以西,金浦旧厂房出让地块A再出让!
宗地2019-12地块位于仓山区林浦路以西,金浦旧厂房出让地块A,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
土地面积:68230平方米(合102.35亩);容积率:1.0以上,2.0以下(含2.0);建筑密度:20%以下(含2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18米以上,50米以下(含50米)(机场高程5米,限高为建筑总高度,含与机场场地高差)。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1140万元,拍卖起始价1057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12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8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45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安置房参考楼面地价6265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六、浦下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二出让,90%配建安置型商品房!
宗地2019-13地块位于晋安区塔头路南侧,浦下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二,土地用途及年限为住宅用地70年,商服(商业、商务)用地40年。
土地面积:选址面积42312平方米(合63.47亩),出让面积39888平方米(合59.83亩);容积率:1.0以上,3.23以下(含3.23,其中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且不超过12000平方米);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0%以上(含30%);建筑限高(层数):地块南侧建筑高度80米以下(含8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地块北侧建筑高度100米以下(含100米,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6540万元,拍卖起始价1327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13号须建设可建住宅建筑总面积90%的安置型商品住房,按照18900元/平方米均价销售(安置房参考楼面地价9653元/平方米),由福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对象购买。
七、省纪律老干中心南侧8.1亩商服用地出让
宗地2019-14地块位于晋安区福飞路东侧、省纪律老干中心南侧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服(商务)用地40年。
土地面积:5397平方米(合8.1亩);容积率:2.6以下(含2.6);建筑密度:30%以下(含30%);绿地率:35%以上(含35%);建筑限高(层数):60米以下(含60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700万元,拍卖起始价9000万元。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14号竞得后须100%自持,不得分割转让、出售。
八、朱紫坊南入口3.56亩商服用地出让
宗地2019-15地块位于鼓楼区花园弄南、法海路口;朱紫坊南入口(花园弄南、法海路口)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商服(商业)用地40年。
土地面积:2371平方米(合3.56亩);容积率:1.0以上、1.36以下(含1.36);建筑密度:76%以下(含76%);建筑限高(层数):建筑高度(层数)核心保护范围内传统建筑应按照原有高度控制,核心保护区范围内及建设控制地带以内新建建筑应符合《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要求。。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820万元,拍卖起始价9400万元。
九、福兴经济开发区14.67亩工矿仓储用地出让
宗地2019-16地块位于晋安区福光路以东,湖塘路以北;福兴经济开发区钢材市场及周边改造提升项目B2-2-A出让地块,土地用途及年限为工矿仓储(创新型产业M1-信息技术-大数据)用地30年。
土地面积:9777平方米(合14.67亩);容积率: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30%以上(含30%),40%以下(含40%);绿地率:20%以上(含20%),30%以下(含30%);建筑限高(层数):80米以下(含80米)。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2250万元,拍卖起始价75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宗地2019-16号竞得后不得分割转让。项目用地年限为30年,其中前6年为建设、达产验收期,该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可办理登记,但不得转让、出租。未通过达产验收的,由晋安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限蕞长不超过1年。逾期仍未通过达产验收的,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上建(构)筑物和不可移动的设备、设施的价值经评估并报市政府确定后予以补偿。
本次出让的5幅地块须建设大量安置型商品住房,因此公告公告要求做明确要求:
1、宗地2019-09、10、11、12、13号可销售部分房源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按梯位摇号确定并满足《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关于规范配建房均衡布局的通知》(榕规办[2017]77号)要求。
2、宗地2019-09、10、11、12、13号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参照省技术规定有关要求,配建标准如下:45-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8个车位控制,45平方米(含45平方米)以下户型每户建配标准按0.5个车位控制,其余用于安置的商品房及可售商品房停车位配建标准仍按市技术规定有关要求控制。
3、安置型商品房相应配比的停车泊位参照周边项目近期成交价格经评估报物价部门备案后按程序销售。
4、宗地2019-09、10、11、12、13号安置型商品房规范要求详见出让文件。安置型商品房按建设、交房进度分三期向竞得人拨付购房款,头部期:项目工程形象进度经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核实具备申请预售条件后,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向受让人拨付40%的购房款;第二期:被征收人与竞得人签订安置型商品房购房合同1个月内,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向竞得人支付40%的购房款;安置型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满3个月后,如仍存在未对接的房源,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在3个月内进行回购并支付40%的购房款,该部分回购的房源由市政府统筹调配使用;第三期:剩余20%的购房款待交房后一个月内付清。
公告对本次出让的9幅地块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均有明确的规定:
1、开工时间:交地后9个月内开工。宗地2019-09、10、11、12、13号允许竞得人缴清头部期土地价款后,先行办理相关建审手续,“两站”在施工图审查后介入。
2、竣工时间:按照建筑限高确定,建筑限高小于或等于50米的,开工后24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50米且小于或等于80米的,开工后30个月内竣工;建筑限高大于80米的超高层建筑,开工后36个月内竣工。
此外,本次出让公告明确指出,福州市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及销售价格进行限制。竞买申请人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应出具接受上述要求的承诺函。
一、和谐路北侧21.68亩商住用地2.05亿起拍!
该地块位于首占新区广场南路东侧、和谐路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宗地编号:宗地2019拍-1号;土地面积:18391㎡(27.59亩),实际用地面积14454㎡(21.68亩);容积率:≥1.5、≤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6200万元,公开出让起始价205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600元/平方米回购。同时,该地块竞得人须建设2890平方米的商业店面,按照13080元/平方米销售,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村集体购买。
二、吴航街道12.74亩商住用地1.1亿起拍!
该地块位于吴航街道西关村机场高速南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宗地编号:宗地2019拍-2号;土地面积:总用地面积9501㎡(14.25亩),实际用地面积8490㎡(12.74亩);容积率:≥1.1、≤2.2;建筑密度≤28%;绿地率≥35%;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3300万元,公开出让起始价110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600元/平方米回购。同时,该地块竞得人须建设930平方米的商业店面,按照12220元/平方米销售,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村集体购买。
该地块位于猴屿乡张村航猴线北侧。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商业用地。
宗地编号:宗地2019拍-3号;土地面积:A地块用地面积9744平方米(计14.25亩),实际用地面积9744平方米(计14.25亩);B地块用地面积4023平方米(计6.03亩),实际用地面积4023平方米(计6.03亩);容积率:≥1.1、≤1.5;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810万元,公开出让起始价27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000元/平方米回购。
四、营前街道25.64亩商住用地1.85亿起拍
该地块位于营前街道规划临江南路北侧、港西路西侧。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
宗地编号:宗地2019拍-4号;土地面积:总用地面积17095㎡(25.64亩),实际用地面积17095㎡(25.64亩);容积率:≥1.5、≤1.8;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6000万元,公开出让起始价185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600元/平方米回购。
五、航城街道西洋南路东侧188.6亩商住用地12亿起拍
该地块位于航城街道西洋南路东侧、莲柄港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幼儿园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社区级公共设施用地。
宗地编号:宗地2019拍-5号;土地面积:A1地块用地面积42195平方米(计63.29亩),实际用地面积42195平方米(计63.29亩);A2地块用地面积4101平方米(计6.15亩),实际用地面积4101平方米(计6.15亩);A3地块用地面积3941平方米(计5.91亩),实际用地面积3941平方米(计5.91亩);A4地块用地面积17274平方米(计25.91亩),实际用地面积17274平方米(计25.91亩);B1地块用地面积58226平方米(计87.34亩),实际用地面积58226平方米(计87.34亩)。
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停车场)50年。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36000万元,公开出让起始价120000万元。
出让公告约定,该地块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按照出让公告发布之日的该地块所处级别住宅基准楼面地价加上2600元/平方米回购。
在该地块配建安置房方面,出让公告进行了明确约定:
1、2019拍-5号地块竞得人须建84000平方米的安置房,其中A1地块配建安置型商品房75000平方米,安置型营业性用房4000平方米;B1地块配建营业性用房5000平方米。安置型商品房以7493元/平方米回购,A1地块的安置型营业性用房以19495元/平方米回购,B1地块的安置型营业性用房以25237元/平方米回购。上述安置房由区土地发展中心予以回购安置。配建协议范本(含住宅布局、位置等要求)在出让文件中公示,并由竞得人在拍卖现场,与区土地发展中心双方签订配建协议。
2、2019拍-5号地块竞得人须在B1地块建设3850平方米的营业性用房,按照11297元/平方米销售,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村集体购买。7、2019拍-5号地块中的道路用地(江莲路及A2、A3和A4之间的区间路)和广场用地由政府负责建设。
3、2019拍-5号地块内配建的安置房须与商品房统一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本次拍卖的五幅地块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同时五幅地块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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