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琅坑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水利)
邀请:中建启航(福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江西省银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新禹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招标项目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琅坑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水利)已由罗源县国土资源局罗源县财政局文件(罗国土耕[2018]4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罗源县霍口畲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1建设地点:罗源县霍口畲族乡。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控制价为643788元,K=5%,发包价为611598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罗源县霍口畲族乡琅坑村2015年土地整理项目(水利)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以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3.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注:①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项目管理班子(要求配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5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质检员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具备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于2018年9月27日至2018年9月29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罗源办事处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控制价、电子光盘)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应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②或银行保函形式。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仟元整。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罗源办事处。
7.2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州市罗源县政府网()、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招标人:罗源县霍口畲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开发区泰禾红树林9号楼401室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源县支行
账户名称:罗源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注明用途: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中鼎誉润[2018]招第LY093号投标保证金”。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罗源县霍口畲族乡人民政府
网站标识码:3501230006闽ICP备20003479号-2
主办:罗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罗源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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