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采购单位地址:马尾区滨江文化广场管理房2楼
代理机构: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通知书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统一信用代码证除外);(3)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3、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头部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 (2) 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期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供应商须提供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4、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供应商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应是清晰的,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预算金额:14.4 万元(人民币)
报名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8月30日 15: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若有异地购买询价文件者,以对公转账汇款,但须在汇款凭证中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同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或网银转账截图)、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拟报名合同包号等信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招标公司电子信箱(,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询价文件发送事宜。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层)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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