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资产第十二轮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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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支付方式:转账,按月支付,先交租金后使用。
4.经营范围:供商业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分租、转租等(不得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经营娱乐场所、餐饮等项目)
6.权属状况: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8.标的移交期限: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9.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1.本次委托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公开竞价招租。
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及报名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和能力的自然人。
1.报名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二层
3.看样时间: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投标时间:以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官网公告为准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承租人必须在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和头部期租金并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同自动放弃承租权,出租方有权没收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并重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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