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日用杂品有限公司资产租赁第二轮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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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先交租后使用。
2.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赁租金。
3.租赁用途:商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等项目,未经我方同意不得改变业态,不得分租转租。
4.权属状况: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
5.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24万元;合同包2:18万元;
6.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30工作日内移交。
7.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注明所投标的项目编号和合同包号。
8.装修期:原租户承租无装修期,新租户1个月装修期。
1.招标形式:本次公开招租委托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蕞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承租人的基本条件和证明材料:(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相应资质的证明文件(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手印或公章)
1.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大道620号鑫苑A区前排28-29号店面(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服务大厅),福州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联系电线日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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