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崎上11号场地等42处房地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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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兹定于2020年6月17(星期三)上午9时30分在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拍卖大厅举行房地产租赁权拍卖会,通过公开竞价确定承租人。拍卖标的:
福州市鼓楼区华大街道崎上11号场地
仅限作为车辆检测维修、维护保养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98号屏西小区104幢-8#二层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98号屏西小区综合楼一层楼梯间隔壁附属房产
仅限作为相邻店面附属房产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屏西农贸市场10#摊位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98号屏西小区1号电房旁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1座A号2#、3#(21座A号2#)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7座4#附属间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7座5#附属间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7座15#附属间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座27附属间(西车库)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座51#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座52#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4座22附属间等49#(24座49#)
仅限停放承租人自有车辆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和经营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6座车库48#
仅限停放承租人自有车辆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和经营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19座A号车库东区
仅限作为省直湖前小区物业、居委会或业委会配套用房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1座41#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7座18#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金鸡山路23号青年杂志社2#车库
仅限停放承租人自有车辆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和经营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座36附属间(东车库)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98号屏西小区综合楼三层301-305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98号屏西小区105幢-1#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金鸡山路23号青年杂志社5#车库
仅限停放承租人自有车辆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和经营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座43#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12座45#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0座综合一层10#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4座22附属间等41#(24座41#)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4座22附属间等40#(24座40#)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6号机械厅5-6#楼西头1#、3#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6号机械厅5-6#楼西头2#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6号机械厅5-6#楼西头4#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6号机械厅5-6#楼西头9#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6号机械厅5-6#楼西头10#
不得经营油烟、噪音等污染大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6号机械厅5-6#楼西头11#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路16号机械厅(5-6)#楼西侧5、6号店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屏西农贸市场A店、B店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4座22#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1座A号6#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21座A号10#(21座A号9#/10#)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江厝路70号省直湖前小区5座45#
仅限作为杂物间存放物品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经营场所和车库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98号屏西小区104幢-4#
不得经营餐饮等有油烟、噪音等污染的项目或作为居住场所使用
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屏西路98号屏西小区104幢-2#
仅限停放承租人自有车辆使用,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或作为居住和经营场所使用
注:(1)上述标的履约保证金为租赁期内首年6个月租金总额,租金按月支付;(2)上述标的租金递增方式为:第四年起(含第四年)至第五年租金逐年递增3%;(3)限制行业或用途为:具体详见上述标的清单;(4)上述标的装修免租期期限:第1项标的装修免租期为3个月,第2项标的装修免租期为2个月,第3、4、6、7、16项标的装修免租期均为1个月,其余标的无装修免租期。(5)标的对竞租人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原承租人参与竞租不受此条件限制)为:第1项标的的竞租人应为企业法人(注册时间10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第2至42项标的的竞租人为企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6)上述标的中第1至18项标的采取现场竞价拍卖方式进行;第19至42项标的采取现场书面密封式一次报价方式。(7)上述第19至42项标的原承租人参加竞拍的,其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根据闽机管综【2014】94号规定,竞价达到起租价的150%时,原承租人愿意接受该报价的,终止该标的竞价,由原承租人优先承租,若原承租人放弃,则由出价蕞高的竞租人承租。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房产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房产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竞租人在报名时须填写经营用途确认书,经营用途只能填写一种,且必须是竞租人主要经济活动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对应的行业类别(出租人明确经营用途的除外),如类别下存在子分类,须填写至蕞小一级。
3、竞租人为法人的,申报的经营用途须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有冲突的,以营业执照为准),或具备所申报的经营用途对应的资质。
4、标的房产的原承租人须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后方可参与竞租。
5、标的房产的原承租人不参与竞租或未能竞得的,应积极配合出租人办理该房产的腾退手续,及时结清租金、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相关费用。
6、标的房产竞得人非原承租人的,须待原承租人腾退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
7、承租人若为非国有控股企业法人,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须为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的所有责任与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签署担保函。
8、承租人对所租赁的标的房产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或分割出租。承租方不得擅自处分标的房产,包括但不限于将标的房产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转让、抵押、赠与给第三方使用(或经营)。
9、承租人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承租期间应确保承租人、实际经营人、租金缴交人及工商营业执照所有人均为承租人本人。
10、标的房产租赁期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卫生费、税收等一切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并负责办理缴交事宜。
11、承租人不得改变标的房产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或设立店面招牌的,应将装修施工方案报出租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12、租赁期满后标的房产上不可移动的装修、装饰及添附于房屋的附属物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承租人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3、标的房产的租赁期限自租赁合同约定之日起算。
14、承租人空置标的房产超过三个月的,出租人有权收回。
有意竞租者,请于2020年6月15日16时前将竞租保证金存入本公司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文件与本公司办理竞租人登记手续。
★展示时间、地点:2020年6月1日-6月5日 、标的物现场
★竞租保证金交付账户:户 名: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0号国际大厦20层
主办: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办: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邮编:35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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