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轮胎制品厂招租公告
权属状况:已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6、标的移交期限:如因原承租合同期满未搬离,招标标的(店面)实际交付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请投标人慎重考虑存在的风险后投标。
7、投标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
1、本次公开招租采样密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人,蕞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及报名条件:境内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的法人或自然人。接受福州市轮胎制品厂租赁合同条款。
2、投标时间:2018年10月12日上午9:00-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竞标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中亭街写字楼C区206、207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8年10月11日15:00前
1、为避免因银行间交接等原因影响保证金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报名时间以保证金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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