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2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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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加工EVA鞋底28万双,TPR鞋底13万双项目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福清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厅7号窗口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加工EVA鞋底28万双,TPR鞋底13万双项目
福清市镜洋镇(租赁福清联辉鞋业有限公司4#厂房)
项目选址在福清市镜洋镇(租赁福清联辉鞋业有限公司4#厂房),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年加工EVA鞋底28万双,TPR鞋底13万双。
项目施工期仅安装设备,基本不产生污染物。
废水:生活废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冷却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有组织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大收集效率。
固废: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相关企业进一步加工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等综合降噪措施。
附件:福州宏凯鞋业有限公司年加工EVA鞋底28万双,TPR鞋底13万双项目环评文件(点击可下载)
福州宏凯鞋业有限公司年加工EVA鞋底28万双,TPR鞋底13万双项目环评文件.doc
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福清市政务与外事服务中心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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