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项目研制单位遴选公告
1.各类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以及其他具备条件的单位均可申请。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必须是课题研究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实质性研制工作,能够按照研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2.投标材料。投标单位在福州市工信局网站下载《授权委托书》、《报价函》、《投标单位基本情况表》、《园区建设标准研制申报书》,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并按照申报书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式五份(每份均需加盖红章),于2021年5月24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密封送至市工信局。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未按时、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误投或提前启封的,概不受理。
3.研制经费。蕞高限价壹拾伍万元(¥150,000),超过蕞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由评审小组对投标单位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取综合得分蕞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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