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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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县(市)区工信局、财政局,各有关园区管理机构:
根据《******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20〕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方案(意见)的通知》(榕政办〔2019〕120号)要求,现将2022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报指南通知如下:
16家工业园区管委会(服务中心),分别为:
由福州市财政对园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基础设施配套、生活配套、标准厂房等建设新增贷款利息部分给予50%的贴息,贴息利率不超过基准利率。
贴息仅针对园区开发公司获得的各家银行贷款项目,非银行贷款项目不在补贴之列。
2.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一个园区一张表);
3.项目备案(审批或核准)文件复印件;
5.银行出具的2020年度园区所有基础设施贷款项目贷款基数证明材料;
6.银行出具的2021年度园区所有基础设施贷款项目放款证明材料;
7.园区开发公司的成立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
1.资金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提出申请,于2022年7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所在地工信局、财政局审核。上报资料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并对此次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负责。
2.园区所在地工信、财政部门应对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明确提出审核意见,在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于2022年7月22日前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1.申报材料装订一律采取胶装形式,并在封面注明所申报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手机、传真、申报时间等。
2.申报纸质文件为一式三份,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申报单位印章,确保与原件一致。
3.申报单位应信用良好,无涉黑不良记录,未列入信用黑名单。
4.资金申报所需表格可登录福州工信网站查询下载,网站地址为:。
市工信局:王滢,83258386;
市财政局:方慧敏,87116657。
附件:1.2021年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新增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表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福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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