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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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17来源:建委文号:榕建筑[2018]58号字体显示:大中小默认
2016年以来我委招商工作取得较大成效,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指标,为贯彻落实《******福州市委办公厅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招商2018”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榕委办发〔2017〕9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扩大招商引资成果,特制定招商引资工作实施方案,具体通知如下:
为加强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我委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决定成立委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
常务副组长:郑鸿(党组成员、副主任)
副组长:陈瑞叔(系统党委书记、党组成员、调研员)
魏学友(党组成员、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高学珑(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
陈永锋(联排联调中心常务副主任)
委招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我委招商引资工作,推进我委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筑业处,办公室主任:陈金敏。
重点围绕装配式建筑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明确招商工作重点在建筑产业现代化急需的部品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在我市已有中建海峡、福建省建工集团、福建鸿生集团等PC构件生产基地基础上,重点要补短板,引进钢结构生产基地。
重点围绕地铁沿线开发,地下空间开发施工,地铁施工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重点围绕污水处理(公用处)、水系治理(给排水处)、温泉旅游与开发(地热处)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重点围绕市政道路建设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重点围绕燃气供应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重点围绕海绵城市、美丽乡村等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1、建筑业处(招商办)牵头负责招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与市招商办对接,及时汇总上报招商项目进展情况。
2、各招商小分队应制定招商引资实施方案,并确定专人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细化目标,强化措施,全力出击,确保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3、由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解决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每月由各招商小分队联络员将各自分队当月招商引资项目线索、进展、规模及签约情况上报给委招商办。
4、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机制,按照“谁签约、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建立健全签约项目跟踪落实责任制。对于重大招商项目,成立专门招商洽谈班子,专人跟进对接,加大对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力度。对总投资额1亿元以上项目实行领导包点服务责任制,强化跟踪和协调服务,促进项目加快落地。
5、每个小分队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应各完成一项招商任务。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主办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8座10-1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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