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邱厝里68号厂房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邱厝里68号厂房招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邱厝里68号厂房招租项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路386号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1号楼2层206单元
本公司受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的委托,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邱厝里68号厂房招租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租,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2、招标名称:详见《招标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10月22日至 2022年10月28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11月11日] [15: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1日] [15: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7、询问规定:招租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招租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招租人提出。
8、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3条要求执行。
8、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9、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须到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邱厝里68号厂房招租项目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光村邱厝里68号厂房招租项目
2、房屋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标的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4、本项目设有招标蕞低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招标蕞低限价,任何低于招标蕞低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中标方如果整体转租,需报备甲方并得到招标人书面许可后方可转租,否则招标人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投标人应以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即包括但不限于电费、水费、经营税费、管理费等费用均由中标方另行承担,不列入招标租金预算范围。
7、项目性质:本项目属于非政府采购项目。
A、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和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件。 注: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其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原件,未提供原件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
(3)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凭据,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全国法院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书面申明函、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
(6)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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