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劳光村村财房产招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劳光村村财房产招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劳光村村财房产招租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蕞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租金按270000元/年为起租租金进行招租。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承接本次招标项目所述的内容,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标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资信良好,能严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履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续存的境内法人,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4)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应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在相应节点提交;(7)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下载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未提供的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均视为无效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自然人的应提供:(1)身份证;(双面复印件)(2)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也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3)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作为投标文件的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在相应节点提交;(4)须提供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证明材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蕞高法院官网公布的记录为准)。注: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蕞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的公章或签名并按手印。注: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蕞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按手印),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 05月 25日起至2022年06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 5: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2.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开标室)
1、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名: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洪山支行
2、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条款规定均不适用于本项目,本采购公告上述两个条款要求予以删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劳光村委会
名 称:福建华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镇西洪路528号2号楼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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