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关于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100号汀澜台(福晟江山府)地下室地下1层176微型车位(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100号汀澜台(福晟江山府)地下室地下1层176微型车位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07月03日10时至2023年07月0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闽江大道100号汀澜台(福晟江山府)地下室地下1层176微型车位,建筑面积21.61平方米。
起拍价:96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900元,评估价:138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即日起至2023年07月02日18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本院已委托“方隆法服”在拍卖、变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变卖辅助工作。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或搜索并访问“方隆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方隆法服”并添加微信号FLFP88888预约看样。有意者预约通过微信预约后前往实地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1、限购情况:竞买人应当符合标的物所在地限购政策,不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的,不能参与竞拍。竞买人因不符合标的物当地限购政策导致撤拍、悔拍、过户受限、拍卖行为无效等情况竞买人应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没收保证金、赔偿损失、罚款等。
2、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该标的以现场看样为准,是否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由于该车位尚未向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进行登记,故存在拍卖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情况。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
2、扣除项目金额=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
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注:此税费表仅供参考,实际产生税费请买受人拍卖前自行咨询当地税务局及不动产登记中心,本院不对该税费标准负责。
七、如未能成功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及标的物正常移交,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向本院递交书面报告。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3年07月14日前缴纳,逾期未缴纳的,视为买受人悔拍,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金山支行;账号:00335396)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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