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1号线罗汉山地块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晋安区山北路以南、玄南岭路以西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作为1号线罗汉山地块项目建设用地。
本批复项下的地块总面积为5853平方米,其中实用地面积为5853平方米(合8.78亩,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详见经批准的1:500宗地图),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保障性租赁住房),且未经批准不得变更,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70年,按合同约定的交地之日起计算。在批准的期限和范围内,其建设应符合福州市城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及文物保护等要求,并办理建设工程许可有关手续。有关土地使用要求,应按你单位与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303X001)的约定执行。
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的具体手续,由你单位负责办理。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应及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不动产登记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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