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伏波大道金世纪创业园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止(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位于湖南株洲渌口经济开发区伏波大道金世纪创业园6栋、8栋、12栋、15栋、16栋、19栋、20栋、21栋的房产【房屋所有权证号:株房权证株洲县字第1000005875号、第1000005876号、第1000004109号、第1000004106号、第1000004107号、第1000004108号、第1000004110号、第1000004111号】及位于株洲县渌口经济开发区伏波大道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株县国用(2012)第495号】
评估价:已办理权属登记建筑物8041.40万元,未办理权属登记建筑物177.10万元,其他附着物钢棚20.54万元,合计为10742.66万元。
拍卖起拍价:在一拍基础上降价20%,为6016万元,保证金:6000000元,增价幅度:20000元。
以上起拍价不含买卖双方交易的税费及各种欠费。
1、标的楼栋分别有不同的承租人租赁使用,但承租方未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亦未按公告要求向本院提出异议。
2、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与现承租方自行协商后续租赁事宜,协商不成承租人自行搬离。搬离宽限期三个月,自竞买成交日起算。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当地对工业用地买受人的主体、条件是否限制请自行核实)。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2年1月8日起至2022年1月28日18时止接受咨询。
有意竞买人,请自行前往标的物现场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收到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30日内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本次交易税费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卖方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缴,买受人凭垫缴凭证向本院申请从拍卖价款中优先退还。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2年2月20日24时 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01801362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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