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发布土拍公告!涉及福州五城区20幅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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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福州发布土拍公告!涉及福州五城区20幅宗地!
2月15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2年头部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宗地2022-01号至2022-17号、马宗地2022-02号、长乐2022拍-1号和2022滨拍-2号等2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的20幅土地当中,包含晋安区9幅、仓山区6幅、鼓楼区2幅、马尾1幅、长乐2幅,总面积930.06亩,起拍价182.58亿。
福州四区计划于3月16日上午9:00于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土拍,出让17幅宗地,包括15幅含住宅用途地块以及2幅商服、公园绿地用途地块。17幅宗地总体量787.93亩,总起拍价达164.35亿。
金山旧改项目地块E-18出让地块
宗地2022-01号,晋安区福新东路北侧、前横路西侧,南方建材市场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B-12,面积58.1亩,起始价325100万元。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45000元/平方米。
宗地2022-05号,晋安区化工路与前横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面积29.4亩,起始价164500万元。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45000元/平方米。
宗地2022-15号,晋安区前横路东侧、安铺路南侧出让地块,面积13.4亩,起始价5300万元,建自持社会租赁住房。
1.住宅用途宗地(宗地2022-01号至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2.非住宅地块(宗地2022-16号、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
1.宗地2022-01号采用“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方式拍卖出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蕞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蕞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蕞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首期付款比例(即自地块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缴付出让价款的比例),以蕞高限制价格时的50%比例(含竞买保证金)起拍,竞拍增幅为5%,竞拍上限为100%。首期付款比例达到100%时,摇号确定竞得人。
2.宗地2022-02号至15号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蕞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蕞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愿意接受该蕞高限制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
3.宗地2022-16号、17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
来源:东快记者 李新志 、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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