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村厂房第二标段招租
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民委员会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民委员会
1.招标范围:磐石村厂房第二标段,10年期房产租赁权。
2.招标规模:磐石村厂房第二标段招租项目,总面积约1077.10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
5.租赁期限:10年(装修免租期6个月)。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7.月租金蕞低限价为:52元/平方米(不含税)每三年环比递增5%。
1.投标申请人可以是自然人或具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有效的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若已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行为能力(需达到法定年龄)的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村民,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若为自然人投标的,投标人须原与招标人有租赁关系的承租方如存在欠款、欠租、诚信不良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
4.投标人企业注册地须在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行政区域内或须书面承诺中标后一年内注册地移至新店镇;
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标申请人可到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代表处采取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11月29日至2017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2月25日10:00时,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投标的只须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凭证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公布媒介:福州市农村党风网、晋安区政府网新店子网、新店镇党务公开栏、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村务公开栏、新店镇磐石村厂房。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蕞高价中标法。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7年12月25日09时30分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转帐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投标人若为自然人的需从本人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出,汇至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招标人以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依据进行确认,超过时间不予确认。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在投标文件附上复印清晰的投标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底单复印件。
开户银行:福州农商银行西园分理处;
帐户名称: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民委员会;
招标人: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州晋安区新店镇磐石村部大楼;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北路321号奥体都市花园A区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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