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盖洋乡赤岭等5个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
当前位置:首页政采公告地方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永泰县盖洋乡赤岭等5个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盛世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江厝路398号五凤山名居12栋102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6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永泰县盖洋乡赤岭等5个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
蕞高限价(如有):117.5334000 万元(人民币)
永泰县盖洋乡赤岭等5个村2023年综合土地整治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付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报价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②报价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采购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采购代理机构无法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报价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④查询结果存在报价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四、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相关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供应商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其中的某条承诺事项,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资质证书: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响应无效。三、项目负责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其响应无效。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则响应无效。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地点:福建盛世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江厝路398号五凤山名居12栋102单元)
方式:(1)现场购买:供应商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2)邮件购买:需下载《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填写完整的信息,同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购买标书转账底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并致电确认。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世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江厝路398号五凤山名居12栋102单元)
时间:2023年06月1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盛世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江厝路398号五凤山名居12栋102单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永泰县盖洋乡盖洋村墩前50号
名 称:福建盛世达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凤街道江厝路398号五凤山名居12栋102单元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版权声明:本文由福州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