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梧桐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EPC+O)-变更公告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永泰县梧桐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建设运营一体化(EPC+O)(招标编号:E4001)有关招标事项的补充通知及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如下:
1、永泰县梧桐生态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一期)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污水处理设计能力600吨/日,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氟化物指标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pH除外);具体指标以初步设计为准。
2、新建园区道路总长约2100米,其中主干路1条,次干路2条,支路1条,道路红线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具体指标以初步设计为准。
3、《运营合同》主要条款,详见本补充通知附件1。
4、请投标人持购买招标资料的票据原件到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2室)领取本项目《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封面。
问题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序号12评分项2.2.4(6)招商方案评分标准中,投标人运营单位应对未出售部分的厂房签订租赁兜底运营承诺(运营期每年上缴租金1000万元(若部分已出售,按已出售面积和可出售面积比例进行扣减)),并在投标时间截止前以现金形式缴纳50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运营履约担保的”,运营单位对未出售部分的厂房签订租赁兜底运营承诺书格式是否有模板补充,是否投标人自拟。
答:租赁兜底运营承诺书格式投标人自拟,但应明确承诺“投标人运营单位应保证在运营期每年上缴租金1000万元(若部分已出售,按已出售面积和可出售面积比例进行扣减)”。
问题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第三章评标办法序号12评分项2.2.4(6)投标人综合实力中,在2020年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且在银行的授信等级(或信用等级)为AAA及以上,得5分。(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权威的评级机构提供的2020年的信用评级证明。权威机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公布的2020年度7家信用评级机构,具体名称如下: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因银行信用等级为年度评级,2020年度的银行信用等级有效期至2021年,现已过期,建议修改为“在2020年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为AAA及以上,得5分。(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权威的评级机构提供的2020年的信用评级证明。权威机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公布的2020年度7家信用评级机构,具体名称如下: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序号12评分项2.2.4(6)投标人综合实力(5分)原文修改为“在2020年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得5分。(备注:投标人须提供国内权威的评级机构提供的2020年的信用评级证明。权威机构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企业债券主承销商和信用评级机构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中公布的2020年度7家信用评级机构,具体名称如下: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中证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问题3: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知表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5、运营服务费报价要求:须按3.2.4条款规定设计费填报,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应修改为”须按3.2.4条款规定运营服务费填报,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5、运营服务费报价要求原文修改为“运营服务费报价要求:须按3.2.4条款规定运营服务费填报,未按要求填报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问题4: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须知表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6、本项目采用标后固定单价合同,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价即合同暂定价;9.1、合同形式本工程采用预算后审,固定单价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7.1.1合同价格形式采用第二种方式确定合同价形式,头部种:采用固定总价合同,第二种: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第三种:采用标后固定单价合同“,前后相互矛盾,请明确以哪种方式作为合同价格形式。
答:本项目采用标后固定单价合同,实行限额设计,中标价即合同暂定价。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7.1.1合同价格形式“按下列第二种方式确定合同价形式”修改为“按下列第三种方式确定合同价形式”。
问题5: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7.3工程进度款与过程结算付款中,①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且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已审核的模拟清单的单价×80%,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该部分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相关验收手续及资料移交完整并结算审核后30个日历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该部分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相关验收手续及资料移交完整并结算审核后30个日历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此条件付款节点过长,资金压力大,建议修改为”①施工图设计范围内且的工程量进度款按核定完成工程量的80%拨付,具体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进度款=已核定的实际完成工程量×已审核的模拟清单的单价×8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相关验收手续及资料移交完整后30个日历天内支付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90%,待结算审核后30个日历天内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支付按保修协议执行。
问题6: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中备注描述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派出“,建议修改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分包单位派出“。
答: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五)拟派出设计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备注“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派出”修改为“设计项目负责人须由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分包单位派出”。
问题7:技术投标文件中标书是否有字体,大小,行距,页眉页脚,页码等格式要求。
答:技术投标文件无字体,大小,行距,页眉页脚,页码等格式要求;除正本封面(头部页)应标注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外,所有副本内容均不得签字、盖章或有体现投标人名称、具体人名和可以认为是投标人承担过的工程项目名称或其他可以判定投标人的标识或文字。否则,《承包人建议书》或《承包人实施方案》得分直接以零分计。
问题8:保函是否能明确约定到期日。
问题10:实质性内容不改变是否可以接收。
本“补充通知(1)”与招标文件及有关招标资料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1)”为准。
招标人:永泰县城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1、甲方在2024年2月1日未出售的厂房(甲方与厂房购买方签订厂房销售合同视为出售),将由乙方以厂房使用面积11.5元/平方米/月承包运营,每季度末,缴纳该承包费用给甲方。该协议有效期为13.5年,从运营期(即厂房通过验收移交乙方之日)开始,建设期初定18个月,运营期13.5年。厂房交付后,甲乙双方签订正式的承包协议。
2、乙方在承包运营期内,联系到厂房购买的意向投资商,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厂房买卖的相关手续,出售部分的厂房对应的承包费用,从投资商缴纳的头部笔合同款开始,乙方停止缴纳已售出部分的租金。乙方按照当地市场行情收取已出租或出售厂房部分的物业管理费及相关费用。
3、当整个项目售出厂房面积超过总面积的50%时,乙方则按保证金百分之50%交付甲方或甲方无息退回乙方已缴纳的承包运营保证金至50%;当整个项目售出厂房面积超过总面积的70%时,则甲方无息退回至已缴纳的承包运营保证金80%;当整个项目售出厂房面积达到总面积的80%时,则甲方无息退回至已缴纳的承包运营保证金100%。
备注:以上为运营合同主要条款,未明确事项待签订运营合同时商定。上述主要条款中甲方为招标人指定有权签订运营合同的单位,乙方指中标单位的运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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