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
项目编号:闽咨招[2017]29号
项目实施机构: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永泰县樟城镇西门新村县财政局办公楼一层
联系方式:林先生、连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林先生、连先生;电 话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预算金额:3381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详见补充事宜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详见补充事宜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22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通过物有所值评价及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根据永泰县人民政府关于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的精神,永泰县人民政府同意采用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合作投资建设本项目,并原则同意本PPP项目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永泰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投资咨询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人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投资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1 项目名称: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以下简称“本PPP项目”)
2.2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永泰县葛岭镇,东邻塘前乡,西连城峰镇,南与岭路、莆田、福清交界,北与丹云、闽侯南屿镇接壤,距高速福州南出口21公里,永泰东出口3公里、永泰葛岭出口10公里。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1207亩,由“智慧硬件组团(A地块)、智慧支持组团(B地块)和智慧视觉组团(C地块)”三个组团构成,包含23个子项目(建设内容及指标详见表1-1),拟匡算总投资约33.81亿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头部批4个子项目匡算投资额约为109234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
1、园区配套设施(企业总部楼宇)C2区(C16):功能定位为办公、办公配套、商业配套、餐饮娱乐,建筑面积97347平方米,投资额约48455.32万元;
2、园区配套设施(人才公寓)C区(C21):功能定位为SOHO、专家公寓、酒店公寓、青年公寓、商业配套,建筑面积99335平方米,投资额约32780.55万元;
3、研发中心C2区(C11):功能定位为办公、商业配套,建筑面积46425平方米,投资额约12999万元;
4、园区水域整治:治理河道长度约5公里,投资额约15000万元。包括对河道内、外源污染治理、流域范围内的水域和陆域保洁、驳岸新建与改造及景观绿化等。
第二、第三批项目建设内容参考表1-1,具体实施时,根据批准的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建设期视首批项目招商情况确定。
表1-1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建设内容及指标汇总表
园区配套设施(企业总部楼宇)C2区
园区配套设施A1区(商业服务业综合项目)
园区配套设施(网络安全服务中心)B1区
园区配套设施(咨询服务中心)B2区
运营内容: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运营、维护。运营内容主要包括产业发展服务和园区物业管理等。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投资人招标,县政府或其授权的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社会投资人后,由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按25%:75%的股权结构在项目所在地永泰县设立PPP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工程建设及运营维护等工作。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指定的单位(若中标社会投资人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资质的则由中标社会投资人承担本项目相应部分的建设工作,若中标社会投资人没有相应资质的则由项目公司依法选择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后,由项目公司分别与具备勘察、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的中标人签订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合同》及《施工总承包合同》)。
本项目为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具体工程建设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项目公司股权结构:政府出资方代表与中标的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25%:75%。
(2)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政府出资方代表出资2500万元,中标的社会资本方出资7500万元,股东双方按股权比例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注册资本可转为项目资本金用于本项目的投资建设。
(3)项目公司注册地: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境内。
2.6资金来源:本项目匡算总投资33.81亿元(蕞终投资额以财政审核的结算价为准),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融资两部分组成。项目资本金按首批项目投资的30%计取,项目总投资除去资本金的部分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到位。若社会资本方无法实现融资时,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社会资本方应投入自有资金以满足本项目建设需求。
2.7特许经营期:本项目特许经营期为18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15年)。本项目以政府通知开工之日起进入建设期,各子项目完工且经竣工验收合格即转入运营期。各子项目进入运营期用于出租、出售时应满足相关部门审批规定后进行。本项目根据运营情况经政府同意调整特许经营期,调整情况分为延长或缩短。
2.8项目回报机制:包括“政府付费”和“使用者付费+定向招商可行性缺口补助”。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和投融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投标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且持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实力和融资能力:
①投标申请人具有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须提供授信协议、合同或授信证明、信用额度批复等证明)。
②投标申请人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不含),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经有审计资格单位审计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含财务报表),如以母公司投标以母公司合并报表为准。
③申请人应承诺:申请人负责筹集本项目30%自有资金的75%部分,除自有资本资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自有资本资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则由申请人负责到位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项目合作期限内,政府、实施机构或政府出资人代表不对项目公司的融资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或承诺。
3.3投标申请人投融资业绩:自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前五年内作为投资人在国内至少承接过一项,投资合同金额不少于33亿元人民币的投资合作建设项目(投资业绩不包括BT模式项目,业绩认定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时间及金额为准)。
(1)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无涉及重大资产的不良诉讼,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响应文件无效。潜在社会资本(供应商)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3.6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的要求,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由投标申请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条件。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报名。资格预审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5.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于上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2)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申请人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申请人概况和联系方式。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1资格预审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80万元,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人民币80万元。
7.2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和方式: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从投标申请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指定的保证金账户。
7.3资格预审阶段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闽咨招[2017]29号]。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有意参与的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地 址:永泰县樟城镇西门新村县财政局办公楼一层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
先生、谢先生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招标编号:闽咨招[2017]29号
项目名称: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方在了解永泰智慧信息产业园(福州软件园永泰分园)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我方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4、我方确认,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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