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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樟国土资用[2013]236号)

admin8个月前 (09-27)福州产业信息96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4幅工业用地,地块位于葛岭镇赤壁村;1幅文体娱乐用地,地块位于同安镇坂头村,挂牌时间:2013年09月23日-2013年10月09日。

  经永泰县人民政府批准,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1、樟[2013]挂10号宗地竞买人应与同安镇三洋乡土文教理事会签订若竞得宗地实施建设后由该理事会运行管理的协议,该协议需经同安镇人民政府确认后方可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2、樟[2013]挂15、16、17、18号等宗地规划作为文化创意产业类项目,竞买人申请报名前应提交县住建局审核通过的上述宗地整体规划方案并出具审查意见函,方可向我局提出竞买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3年09月12日 至 2013年09月30日 到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一层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3年09月16日 至 2013年09月30日 到 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9月30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3年09月30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永泰县国土资源局一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1、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宗地拆迁补偿安置等前期开发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等政府其它土地。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主管部门的审批、审核费用和消防、人防、环保等其他部门规费以及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出让宗地为现状土地,地面建筑和各类杆线以及若有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实施并承担相关费用。

  3、宗地的项目建筑施工企业所得税应在我县全额缴交,施工企业未能落实全额缴交的,其差额部分由竞得人向县财政局专项上交补足。

  4、樟[2013]挂10号宗地的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全额缴清土地出让价款,缴清土地出让价款10日内申请交地。项目的建筑结构功能必须按文体娱乐功能设计,且建筑物不能转让出售。竞得人按要求建设后,由同安镇三洋乡土文教理事会运营管理。

  5、樟[2013]挂15、16、17、18号等4幅宗地规划作为创意产业用地,因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需修改完善,出让合同将约定,届时审定的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若与上述宗地相关规划条件不符,出让人将按公开出让成交价款标准由县土发中心实施收储,期间产生的利息不予计算,受让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主张。上述事项作为特殊约定,申请竞买人应书面签订承诺书后方可参加竞买。

  竞得人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应在我县境内成立注册资质公司进行开发建设,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缴纳出让成交价款的50%,其余50%在90日内全额缴清。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10日内申请交地;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6、本次公开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出让文件为准。

  (1)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2)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3)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4)开户单位:永泰县土地矿产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2013H-044

  福清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2013H-043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榕划【2013】18号

  平潭综合实验区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2013H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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