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38号厂房公开招租_招租公告
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38号厂房公开招租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38号厂房公开招租项目
采购单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
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
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38号厂房公开招租项目经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民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同意实施,招租人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租条件,现采取公开招租选定承租人。
2、项目名称: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38号厂房公开招租项目
3、项目面积:6574㎡、附属建筑(食堂136㎡、铁皮建筑约1223㎡,共1360㎡),其中附属建筑无偿提供给承租人使用。项目地点位于:晋安区鼓山镇后屿路38号。
5、承租期限:10年(含免租期2个月)
6、租金底价为:27元/㎡/月,租赁标的第1到第5年每月租金按照中标价缴交,第6年至第10年每月租金按照中标价基础上上浮5%缴交。
7、租金支付方式:按月转账结算(每月5日前),承租方于厂房免租期后5个日内一次性缴纳1个月租金。
8、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00元)
1、竞租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
3、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4、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情况竞租人不存在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结果。
5、投标截止日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没有找到竞租人相关的结果。
6、竞租人或其子(分)公司企业注册地须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行政区域内或书面承诺中标后一年内注册地移至鼓山镇。
7、承租人厂房用途须符合《福州福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园区存量厂房管理的通告》榕晋福兴[2021]62号,提供承诺函。
8、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竞租人持公司介绍信至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现场获取招租文件。
2、文件获取时间:2023 年4月7日至 2023 年4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30时至5:30时(北京时间)
3、招租文件纸质文本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含招租文件电子档),招租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9 时00分,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楼8层801单元)。逾期送达或不按招租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次竞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州惠民资金网、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民委员会公开栏上公布。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3、竞租人应当从本单位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在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前)缴交要求的投标保证金并到帐(是否到达指定的存款帐户,以招租文件中确定的开户行对帐单为准),竞租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汇款用途或摘要栏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保证金缴纳后携带转账凭证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民委员会领取收据。
开户名: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民委员会
招租人: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
招标代理机构:正弘(福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119号银华村1#8层801单元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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